男子助犯罪集團洗黑錢 法庭接納加刑申請判囚45個月
發佈日期: 2025-11-25 2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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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男子協助犯罪集團洗黑錢,法庭接納控方加刑申請,判他監禁45個月。
案件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理,案情指警方前年接獲多宗騙案,包括網上情緣、投資騙案等,涉款達2,000萬元。
調查後拘捕,任職廚師的39歲被告,發現他利用三個銀行戶口,清洗逾910萬港元犯罪得益,被告承認三項洗黑錢罪,法庭批准加重四分一刑期,判監禁45個月,以打擊傀儡戶口。
警方提醒市民,借出或出售銀行戶口,而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,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