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判罰款逾八十萬元

發佈日期: 2025-11-19 1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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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判罰款逾八十萬元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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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業主因為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,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806,000元,當中182,00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。
䅁件涉及一個位於橫跨北區虎地坳丈量約份第52約地段其中十三個分段的違例搭建物,面積約6000平方米。由於有關僭建物不會獲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,亦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,屋宇署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向業主發出13張清拆令,但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,故遭屋宇署檢控。

屋宇署發言人指,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,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,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,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,包括提出檢控,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。

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,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處罰款200,000元及監禁一年,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,另處罰款最高20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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