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再派錢|去年起設限 非人人有份
發佈日期: 2025-11-18 16:55
港澳


澳門派錢,不再憑身份證就有。去年澳門政府首度為現金分享計劃設下了資格限制,規定領取者在之前一年必須於澳門逗留最少183天。這項新規定使得長期在香港工作或在其他地方居住的澳門居民,以及因未滿22歲或符合豁免條件而未達183天標準的人士,可能無法獲派現金。 新一次現金分享計劃亦表明合資格澳門居民,才可獲現金分享,而具體發放準則尚未公布,仍待澳門行政會討論相關行政法規。即看上一次準則作參考。 ⬤ 新舊制度對比 過往澳門居民只需持有有效身份證即可領取現金分享,但2025年起將新增「在澳條件」。居民必須在2024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,方可獲發款項。 ⬤ 三類人士獲豁免 雖然新增居住要求,但以下三類人士可獲豁免: - 2024年內未滿22歲且父母一方具備領取資格 - 領取殘疾金人士 - 領取殘疾津貼人士 ⬤ 八種情況視同在澳 符合以下八種情況而離澳的期間,可申請計入在澳時間: - 在海外修讀認可高等教育課程 - 住院治療 - 65歲以上長者居於內地,或未滿65歲因健康原因居內地 - 為澳門僱主在外地工作 - 為供養澳門家人而在外地工作 - 公務出差 - 在橫琴深合區居住、工作或就讀 - 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 2026年的具體發放準則尚未公布,或將參考2025年的框架。澳門居民應留意官方最新公布,並妥善保留相關證明文件,以備不時之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