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男女被控助曾志健等潛逃判囚13及17個月 法官指判刑需具阻嚇力
發佈日期: 2025-11-11 18:32
港澳


一對男女被控協助,2019年荃灣暴動中槍示威者,曾志健等四人潛逃,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分別判囚13及17個月。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訊,兩名被告同為27歲,分別是的士司機余顯霖,及其女友、任職幼稚園教師的吳淑慧,早前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。 2019年爆發反修例示威,示威者曾志健在荃灣中槍,其後潛逃。 本案兩名被告,被控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7月期間,聯同其他人協助匿藏、照顧包括曾志健在內四名潛逃。余顯霖曾接載四人,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求助,但被領事館職員要求離開。 兩名被告亦計劃安排四人偷渡到台灣,但事敗、四人被警方拘捕。余顯霖和吳淑慧今年2月亦先後被捕。 辯方求情指,被告品格善良,受社會氛圍、別人唆擺影響,誤以為是做公義的事,在未經深思熟慮下犯案。案發時不太清楚四人背景,只知遭法庭追捕,重犯機會亦微。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,案件具規模、有計劃,幕後動員或涉域外機構及人士,暴動參與者被人「洗腦」,有「幕後黑手」將年輕人推上前線當「炮灰」。 指四人如成功偷渡,會對法治造成莫大衝擊和侮辱,判刑需具阻嚇力。當中余顯霖的角色較重、判刑較長,扣減認罪折扣,判囚17個月。女被告吳淑慧判囚13個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