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網紅無牌就證券提供投資意見並收取費用 罪成囚六周
發佈日期: 2025-11-07 20:47
港澳


一個無領取證監會牌照的男網紅,在社交平台就證券提供投資意見,並收取費用,被證監會起訴。法院判處他罪名成立,入獄六星期。 被告35歲周柏賢,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刑,他被控一項未領有牌照而經營某類受規管的業務,即就證券提供意見罪,他早前否認控罪。 案情指,被告在2021年4月至5月期間,在未領有證監會牌照,且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,透過建立並管理一個Telegram聊天群組,就證券提供意見,證監會指出,被告期間發布關於多隻證券的評論,推薦建議和目標價。 而該群組是以付費形式訂閱,被告向群組成員收取200美元,或1,560港元的訂閱月費,回應付費成員證券表現問題,合共賺取逾4.3萬港元。 法官裁定他罪成,判監禁六星期,並勒令他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。被告申請保釋被拒、要還押,等候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。 證監會指,今次是法院首次對無牌在社交平台聊天群組,提供付費投資意見的金融網紅,作出扣押刑罰,強調未獲發牌的金融網紅,可能不符合證監會要求的操守和問責標準,或令投資者面臨重大風險,會致力打擊相關違法行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