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天鳳碎屍案|死者前家姑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囚18個月 法官:慈母多敗兒

發佈日期: 2025-10-28 19:01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大埔龍尾村肢解案,死者蔡天鳳前家姑李瑞香,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判囚18個月。

案情指李瑞香,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,即蔡天鳳遇害後,妨礙和阻撓警方對其兒子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,並催促對方離開即將調查的地點,她否認妨礙司法公正控罪,在區域法院審訊後裁定罪成。

辯方求情指,另外兩名被告即鄺港智朋友林舜和潘巧賢,協助租用遊艇潛逃,判監6個月,認為本案情節較輕,刑期應更短。

但控方認為不能直接比較,因為兩人不知鄺港智涉嫌干犯謀殺罪,而李瑞香知道兒子牽涉另一宗盜竊案,而發生肢解案後,李瑞香不但無配合警方立調查,更敦促兒子潛逃。

法官陳廣池批評李瑞香行為衝擊、蔑視司法制度及社會公義,父母理應疼錫子女,但護子心切並非求情理由,更不是犯案辯解,如果李瑞香當初大義滅親,勸說鄺港智就盜竊案接受法律制裁,就未必會發生之後的事情,本案稱得上是「慈母多敗兒」令一個大好家庭破碎。

陳廣池又指,李瑞香試圖影響蔡天鳳母親向警方提供資料及作證,法庭不齒及譴責其行為,判刑需有阻嚇性,判處李瑞香入獄18個月。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