鑫鼎鑫飲用水事件|審計署指兩度提供錯誤或造假文件 物流署僅要求補交資料
發佈日期: 2025-10-20 17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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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購買懷疑冒牌樽裝水事件,審計署提交調查結果及建議。發現涉事供應商鑫鼎鑫,過程中曾兩度提供錯誤或造假文件,物流署都只是要求對方補交資料。
審計署檢視擬備、審核標書,以及監察合約等環節,發現都有問題。包括供應商鑫鼎鑫投標時提交的兩份文件,製造商公司印章顯示為「百氏」,而非供應商指的「樂百氏」,物流署察覺到但只要求對方重交文件。審計署認為,有關發現是明顯詐騙,但物流署就無直接聯絡「樂百氏」核實。
另一次涉及鑫鼎鑫申請更改製造商提交相關檢測報告,物流署在未確定報告是否真確時已批准申請,翌日才獲相關檢測中心告知並無發出該報告,但署方只要求鑫鼎鑫重新提交。
另外,審計署又發現,鑫鼎鑫被投訴多次送水有延誤,限期前未能交100萬元按金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