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涉聘用非法勞工判囚兩個月 有議員指不少人貪便宜知法犯法
發佈日期: 2025-10-17 1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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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男子涉嫌聘用非法勞工,判囚兩個月。今年首九個月,已有逾400名僱主因聘用黑工被捕。有立法會議員指不少人貪便宜,知法犯法。
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,案情指去年三月,入境處及勞工處進行聯合行動。在一間雜貨店內,截獲一名持行街紙的51歲印尼籍女店員,隨即拘捕聘用她的57歲男東主。他在庭上承認聘用非法勞工,判囚兩個月。
入境處指今年首九個月,拘捕443名聘用黑工的僱主,達去年全年約八成六,137人已被檢控。當中被定罪的僱主,分別被罰款5,000至6萬元。亦有人被判囚45日至6個月不等。
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李烱超說:「聘用非法勞工是嚴重罪行,大家切勿貪便宜及方便,亦切勿以身試法。入境處是會嚴正跟進,所有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案件,我們是絕不姑息。」
政府2021年修訂《入境條例》,加強對僱主僱用非法入境,或逾期逗留等人士罰則,由原來最高罰款35萬元,及監禁三年,提高至罰款50萬元,及監禁十年。
高等法院曾頒令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,需即時入獄。但有立法會議員指,仍有不少人貪便宜、以身試法。
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商議員邵家輝說:「我相信有不少人因價格問題,以為聘請黑工可減省金錢。有些人士以為價格吸引,時間很短暫地聘請黑工來港,未必一定被捉到。(內地家具公司)甚至會向港人,推銷可協助安裝,有些香港市民會誤會,以為他們來港安裝是合法。」
他又指深圳改為「一簽多行」後,便利部分非法勞工來港「搵食」,建議入境處要留意頻繁出入境人士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