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青年誘使兩女童傳送私密照 還柙月底判刑

發佈日期: 2025-10-14 18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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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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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青年透過社交媒體,要求兩名女童傳送裸照,其中一名女童其後自殺。青年承認煽惑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,還柙月底判刑。

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,法庭以代號L.Y.F.稱呼被告,他現年20歲,報稱全職學生、兼職售貨員,承認兩項煽惑16歲以下的兒童,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。

案情透露,兩名事主代號X和Y是同學,被告就讀相鄰另一間中學。

12歲的X,2023年3月15日自殺,父親整理遺物時,在她手機發現被告與女兒對話。X並曾經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,應被告要求發送超過190張裸照,X的父親報警。

警方調查後發現,女童Y也曾應被告要求,發送67張裸照及6段錄像。

辯方求情指,X與被告互有好感,曾向他人透露,「一生人最開心係認識到他」,明顯無怪罪被告。而Y在錄影會面時,也認為向被告發送相關影像「並無問題」。

被告父母在求情信中就深感自責,指在性教育及兩性關係採取保守方式,導致被告犯案。

辯方代表指,被告明白控罪嚴重性,選擇即時認罪,節省法庭時間,亦免卻X的親人及Y出庭。又指被告與兩名女童無任何身體接觸,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的判刑。

暫委法官黃國輝就指,本案涉及兩名13歲以下的女童,事件持續達兩個月,即使兩人屬朋友關係,但X年幼、心智未成熟。

法官接納本案不存在敲詐及勒索的元素,但部分影像涉及女童私密處,案情相當嚴重,超越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。下令將被告還柙至本月30日,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、更生中心、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,再作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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