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歲停職警員承認非禮女途人判監6個月 裁判官指被告危害法紀

發佈日期: 2025-10-14 18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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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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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警員承認在黃大仙非禮一名女途人,判監禁六個月。

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,33歲被告鄭毓偉,報稱任警員、現已停職,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。

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加入警隊13年,犯案時因醉酒失去「常性」,希望法庭輕判。

裁判官陳志輝指,被告在街上非禮女途人,令人震驚,加上他在警誡下否認犯案,認為他當時不是「十分醉」。又指市民期望警員維護法紀,被告不但沒有、更危害法紀。

裁判官指被告需承擔責任,判刑亦需有阻嚇力,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,考慮認罪,判監禁6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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