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賢生涉助郭鳳儀處理保單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辯方指被告不會作供
發佈日期: 2025-10-09 2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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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違反國安法被警方懸紅通緝的郭鳳儀,其父親涉嫌協助她處理保單,被控違反維護國安條例,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,下周四續審。
案件第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,68歲被告郭賢生,被控一項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,是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下,首宗引用相關條例起訴的案件,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,被告1999年在友邦保險為3名子女購買保險。
代表辯方的大律師關文渭,盤問證人、友邦代理鄭蔚儀,指被告兒子郭海東,在2008年21歲時遞交表格,申請成為保單持有人,質疑跟證人前一日指,子女成年後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的說法有出入,鄭蔚儀確認郭海東曾遞交表格。
辯方又指,合約中不曾列明,子女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,只在友邦發給被告的信件中出現,鄭蔚儀同意一切以合約為依歸,又強調自己面對客戶時,只是「照信讀」而已。
28歲的郭鳳儀2020年離港,涉嫌要求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及香港,被警方懸紅100萬元通緝,亦被保安局列為「潛逃者」,任何人不得提供資金,或處理他們的資金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裁定被告控罪表證成立。辯方指被告不會作供,會傳召一名關於證物鏈的證人,案件押後至下周四續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