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署指部分長者或殘疾人士暫託服務單位全年無人使用 有職員涉「揀客」
發佈日期: 2025-10-09 18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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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長者或殘疾人士暫託服務,發現部分服務單位全年無人使用,更有職員「揀客」,或提出無理要求,公署提出25項改善建議。
去年八月,觀塘一名60歲照顧者因意外失救,長期臥床的82歲母親,之後缺乏照顧死亡。
亦有照顧者壓力「爆煲」,釀成倫常慘案,申訴專員公署指,這類案件過去三年至少發生15宗。
社署轄下有多間暫託院舍,原意是為照顧者帶來一絲喘息空間。
不過,公署的調查顯示,長者暫託平均使用率僅六成,殘疾人士更只有大約兩成,其中灣仔及中西區去年使用率更是零。
公署去年底起聯同社署職員八次實地視察,又以照顧者身份電話偵查46間服務單位,發現多項問題。
包括有單位要求照顧者申請前要會面、家訪,公署認為這些做法「添煩添亂」。社署要求被照顧者入住前,需做基本健康檢查,但有單位就要求做X光、血液檢查等。
公署又發現,部分單位在網上顯示有空缺,致電時卻指無,原來是網頁無更新。公署批評部分單位職員態度冷淡,甚或「揀客」。
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:「例如不接受申請人只是使用數天暫託服務,要用數月服務才接受。若使用服務時間太急,如一、兩天後要用,就不可安排服務。若照顧者最終抵受不了壓力,與被照顧者雙雙走上絕路,將這些求救者拒諸門外的服務單位又於心何忍?」
公署提出25項建議,包括簡化申請程序,例如只需透過電話洽談,就決定被照顧者是否適合入住,又建議引入懲罰性措施。
陳積志稱:「這些害群之馬實在辜負社會的重託,有損社福界專業及廣大市民信任。公署必須指出,所有服務單位是接受社署的資助、是來自市民的公帑,不是義務工作,有責任為有需要市民提供優質服務。」
社署表示全面接納公署建議,會積極跟進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