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賢生否認企圖處理潛逃者保險控罪 曾向代理提供郭鳳儀簽署退保文件

發佈日期: 2025-10-08 18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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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違反國安法,被警方懸紅通緝的郭鳳儀,其父親涉嫌協助她處理保單,被控違反維護國安條例,案件開審。

68歲報稱商人的郭賢生,在親友陪同下,抵達西九龍法院應訊。

其女兒、28歲的郭鳳儀,被指要求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及香港,2020年離港,保安局將她列為「指明潛逃者」,懸紅通緝。

控罪指被告郭賢生,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保險,違反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,他否認控罪。

控方傳召友邦保險代理人鄭蔚儀作供,提到郭賢生1999年,為包括郭鳳儀在內的三名子女投保。條款列明郭鳳儀年滿18歲後,便成為保單持有人。

被告與鄭蔚儀的通訊紀錄顯示,被告一月初曾致電她,稱打算取消替郭鳳儀購入的保險,又問如何取回保費。她指會經支票退款予郭鳳儀。被告則指郭鳳儀不在港,沒有香港銀行戶口,問可否改將支票抬頭改成自己。

鄭蔚儀回應指,除非被告是保單持有人,否能不能這樣做。被告之後回覆,指與郭鳳儀商討後,決定將保單持有人改成自己,稍後會與郭鳳儀見面,並帶文件給她簽名。

到一月中,她按被告要求,準備更新個人資料,更改保單持有人,及現金退保申請書,合共三份文件,相約被告在港鐵觀塘站交收,全部文件都需經郭鳳儀簽署,才能生效。

到2月中,被告回港後,將相關已簽名的表格及郭鳳儀身份證副本交回。但她發現表格已過期,要郭鳳儀重新簽署,「情急之下」曾建議,由被告簽署有關表格,再在旁邊寫上郭鳳儀姓名。又指認識被告多年,知其為人,真誠相信郭鳳儀對事件知情。

聆訊周四繼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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