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勞動或工作環境欠佳,可能令身體勞損。每年約一萬人到勞工處職業健康診所求診,但幾乎所有個案最終確診的病都並非法定「職業病」,未必獲得補償。 職業病名單上次更新已是20年前,是否時候檢討、加強勞工保障? 點擊觀看節目重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