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文署稱,下周一中秋節會在轄下公園、公眾泳灘及燒烤場等,加強巡邏,對煲蠟、放孔明燈等行為採取執法行動。 康文署表示有關的行為,可能違反《遊樂場地規例》或《泳灘規例》,被定罪的人士,最高可被罰款2,000元及監禁十四天。 亂拋垃圾就有機會被定額罰款3,000元,康文署呼籲歡度中秋佳節之餘,必須保持地方整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