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涉網上煽惑他人縱火燒法院被捕 警方指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
發佈日期: 2025-09-30 17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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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拘捕一名男子,涉嫌在網上煽惑他人到法庭縱火。
警方是在星期一接報,指有人在海關的社交平台專頁留言,煽惑他人到法庭縱火,焚燒法院。經調查後同日在元朗區,拘捕一名60歲本地男子,行動中檢獲一部手提電話。警方相信他曾經在不同社交平台,發放煽惑他人犯法的信息。
觀塘警區重案組督察張仲誠說:「網上言論並非絕對、或沒有法律後果,行使這些權利時需要有限制,為了社會上其他人的權利自由,不會受不能接受的影響,我們譴責任何人利用網絡上的平台,去煽動仇恨或者鼓吹暴力。如果有人犯法,警方一定會竭盡全力,將犯法的人繩之於法。」
警方表示,雖然網絡世界有一定隱蔽性,但並非無法何依,強調不會姑息何任違法行為。又指煽惑他人縱火或縱火同屬犯罪。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