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報新加坡拒羅冠聰入境遣送回出發地美國 曾被扣留問話四小時

發佈日期: 2025-09-29 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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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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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融時報》報道,被香港警方通緝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,被新加坡拒絕入境,之後遣送回出發地美國。

32歲的羅冠聰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,危害國家安全,被警方國安處懸紅一百萬元通緝。他在《香港國安法》生效前潛逃到英國。

《金融時報》報道,他上周六從美國三藩市飛抵新加坡,準備出席論壇,但在樟宜國際機場入境時,被扣留問話四小時。之後邊境人員通知拒絕他入境,並未提到原因,之後押上前往三藩市的航班,當地周日早上返抵美國。

羅冠聰亦遭保安局列為「指明潛逃者」,特區護照已被撤銷。據報他是持英國難民護照,出發前三星期獲新加坡發出簽證。

新加坡與香港自1998年起,有移交逃犯協定,涵蓋三十項可判囚一年或以上罪行,包括謀殺、詐騙、搶劫等,或根據締約雙方的法律,可准予移交的任何其他罪行。

另外,羅冠聰亦涉嫌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等,被廉政公署通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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