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棚工人墮樓亡僱主被罰9萬元准分90期繳交 律政司提出覆核
發佈日期: 2025-09-12 21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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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前一名搭棚工人,從高處墮下死亡,僱主被判罰款9萬元,獲准分90期繳交。律政司提出覆核。
事發在2022年5月,47歲工人在油麻地吳松街,一幢舊樓六樓外牆棚架工作時,懷疑安全繩斷裂,他從高處墮下身亡。
涉事僱主許佢成,被控「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,防止任何人墮下」等三罪,早前被定罪及判罰款9萬元,他獲准分90期繳交,即每月交1,000元。
律政司就判刑覆核,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。律政司一方指,被告早在2006年有前科,當時亦涉及一名工人死亡,他被罰款3萬元。
律政司指,事隔16年被告干犯相同控罪,認為裁判官原審時,未有考慮被告屬重犯,應加重刑責,否則對初犯者不公平。
至於本案,律政司指,被告提供的安全措施極少,只有一條爬山用的安全帶,形容對工人毫無保障,罰款9萬元的阻嚇力不足。
律政司又認為,被告可分期90期繳交罰款,時間是過長,刑罰應有阻嚇作用,令被告有「切膚之痛」,而非「一個輕鬆處理的感覺」。
裁判官劉淑嫻就提出,原審判刑時是控方提交刑罰參考資料,她是根據平均罰則判刑。律政司一方回應指,每宗案件性質不同,重申刑罰有上調空間。
至於被告,他無律師代表,自行陳詞指因經濟差「無嘢做」,主要打散工,運送警察總部的彈殼到堆填區,每次報酬有200元,無力支付更多罰款。
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3日再訊,待索取背景報告,了解被告的經濟狀況。而被告申請延期一周繳交本月的罰款,獲裁判官批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