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以大比數否決《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》,為完善選舉制度後,首次有政府法案被否決。 終審法院前年就一宗司法覆核,頒令要求政府須於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。 政府今年七月建議立法,設立「同性伴侶登記制度」,讓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登記,可享有四項權利及責任,包括參與醫療決定,以及處理身後事等。 草案在恢復二讀辯論階段,以71票反對、14票贊成被否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