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性伴侶本港產子僅一人獲登記為母親 兩人提司法覆核勝訴

發佈日期: 2025-09-09 23:47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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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女同性伴侶在外國透過體外受精受孕,在本港分娩。申請出世紙時,只有其中一人獲登記為母親,兩人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。

司法覆核申請人是一對女同性伴侶,一人捐卵、一人懷胎。兩人2020年在南非接受「互惠人工受孕」,從其中一人體內取出卵子,與捐贈者的精子結合成胚胎,植入同性伴侶的子宮。2021年在香港誕下男嬰,兩女子向入境處登記作「父母」,但只有懷胎的一位列為「母親」,父親一欄留空。高等法院早前裁定,捐卵的女子,也是該男嬰「普通法下的家長」。兩人再提司法覆核,要求在出世紙上,確立捐卵的都是「母親」。

政府一方提到,雙重母親未必得到本港社會共識認可,法官高浩文反駁,民意大多數均無法動搖法庭如何詮釋人權,就算有人認為雙重母親窒礙子女個人成長以至福祉,但說法欠缺實質證據。引用外國案例指出,捐卵的女子基因上是嬰兒的家長。而本案關鍵問題之一,是為何案中男嬰不能如同其他兒童一樣,將遺傳基因和受孕雙方登記為父母,認為存在差別待遇。判申請方勝訴,但應該作甚麼頒令,則需與訟各方商議。

根據現時《父母與子女條例》,包括藉代母等醫療懷孕,因胚胎被放置到體內而懷孕的女子,除她以外,別無其他女子被視為該子女的母親,有立法會議員擔心,判案衝擊傳統家庭倫理。

民建聯新界西北議員周浩鼎說:「我對今日高等法院的判決,感到非常失望及焦慮,最需要糾正的法律觀點,究竟《父母與子女條例》中父母的定義如何?還是一男一女,還是現時法庭的判決就是根本上不需要是一男一女。制定時是符合我們的家庭倫理價值,只不過現時法庭對這定義有不同看法。但判決出來,對社會是有非常深遠的影響。」

他認為政府須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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