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議員葉吉江危駕罪成被停職一周 民青局指屬最嚴厲處分

發佈日期: 2025-09-09 22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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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首次按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,暫停屯門區區議員葉吉江職務一星期,亦不會發這星期的酬金。局方稱暫停議員職能和職務是最嚴厲的處分。

屯門區議會網頁公布葉吉江停職的安排,由本月10日至本月16日,暫停區議員職能和職務,其議員辦事處期間亦只會有限度運作。議員資料一欄,仍然有葉吉江的資料,他是委任議員,報稱商人,無政治聯繫。事件原於去年8月,葉吉江在上水駕駛時撞到一部的士,今年5月承認危險駕駛,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根據《區議會條例》,委任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。委員會考慮相關證據,事件對區議員、區議會及政府的聲譽及威信造成的負面影響,以及葉吉江的書面陳述,認為葉吉江被法庭判刑構成行為失當,建議暫停葉吉江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。

民青局局長同意委員會的意見,以書面通知葉吉江有關決定,他暫停職務期間,無權收取任何酬金或津貼,但可獲發還這段時間的運作開支,例如辦事處租金和員工薪酬。 

麥美娟表示,今次是完善地區治理後,首次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,對區議員行為失當作出調查及處分,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行和誠信操守,政府會繼續監察區議員的履職情況,確保每一位區議員能盡忠職守,為居民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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