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錦滿被指理大衝突中協助示威者上訴得直 獲撤銷暴動罪定罪及判刑

發佈日期: 2025-09-05 13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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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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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被指在2019年理大衝突中協助示威者,上訴得直,獲撤銷暴動罪定罪及判刑。

鄭錦滿與其他四人被控於理大衝突中,意圖妨礙司法公正,原審審訊途中,鄭錦滿被加控暴動罪,結果妨礙司法公正罪獲裁定罪名不成立,而暴動罪就成立,判監44個月。

鄭錦滿提出上訴,上訴庭頒下判詞指,暫委法官批出加控申請是「遲來得可以的舉動」,並將控罪書變成「全方位無死角」,例如鄭錦滿由渠口爬出的證供,將他原本被形容為接應的人員,變成逃離理大的暴徒,對被告不公,屬於犯錯,因此撤銷其定罪及判刑。

同案四人的上訴就遭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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