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放寬網約車車齡至12年 無牌經營可罰百萬元及監禁一年
發佈日期: 2025-09-04 2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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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管網約車的主體條例草案,明日刊憲,下周三立法會首讀。內容較之前公布有微調,私家車車齡由最多七年增至12年。預料首批持牌平台,明年第四季開始營運。
根據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主體法例內容跟政府公布差不多,包括網約車平台,司機及私家車都要領牌,不過私家車車齡就放寬,由最初申請時車齡上限七年,改為不可高過12年,可續期最長五年。
罰則方面有詳細列明,包括無牌經營網約車平台服務,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,及監禁一年。若平台安排「無領牌」車輛或司機接客,可被判監六個月及罰一萬元。而司機在無牌平台接單,會被取消相關駕駛,甚至車輛執照一年至三年。
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放寬網約車私家車車齡,可確保整體運力保持平穩。
香港新方向新界北議員張欣宇指出:「這情況變相現時網約車車輛,可更容易過渡,對網約車整體運力,在監管後都可保持穩定,不會出現監管完後,運力短時間減少很多。」
建議亦提到,已領牌的網約車,只可由同樣已領牌的登記車主駕駛,提供網約車服務。
張欣宇稱:「較容易避免之前出現,將車輛租給非香港居民,持雙程證的非法司機,做網約服務。這都從源頭上杜絕這些非常離譜的情況。」
建議下,司機發牌無上限,但網約車牌照就有設限,局方指下一階段透過附屬法例處理,目標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