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管網約車的條例草案明日刊憲。 草案建議網約車,必須由持牌平台提供服務,無牌經營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一年。私家車及司機亦要「領牌」,接客時要加上指定標識。 若平台安排「無證」車輛或司機接客,可判監六個月及罰一萬元。若司機在無牌平台接單,會被取消駕駛執照一年至三年。 草案下周三在立法會首讀,目標首批持牌平台明年第四季起營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