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人被控五年前在港鐵及醫院等放炸彈 陪審團第四日退庭商議
發佈日期: 2025-09-04 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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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人被控五年前,在港鐵羅湖站及明愛醫院等放炸彈,陪審團第四日退庭商議。
被告由囚車,押送至高等法院等候裁決。法官陳仲衡表示,陪審團在時間上不需有壓力,若需重看證供可以提出。
九人陪審團周一起退庭商議,他們昨日重聽證據中的語音訊息,日前亦曾向法官陳仲衡,索取有關「身體嚴重傷害」等,控罪元素定義的解釋。
今次是律政司第二次,引用《反恐條例》提出起訴的案件,八名被告,其中七人被控串謀犯訂明標的,即涉及基建、公共交通系統的爆炸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