侮辱國歌案|青年罪成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警方認為刑罰具阻嚇性
發佈日期: 2025-08-27 15:30
港澳



一名青年在大球場播放國歌時背向草地,裁定侮辱國歌罪成,判180小時服務令。警方表示,尊重法庭的裁決,認為刑罰具阻嚇性。
案發時19歲的被告劉本晞,早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。案件原定本月13日判刑,裁判官要索取被告感化報告,押後今日宣判。
案發在去年六月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,港隊在香港大球場對伊朗,比賽前大會播放國歌期間,被告背向草地,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,經審訊後上月裁定罪名成立。
代表被告的律師關文渭求情時稱,被告只是大學生,不會重犯,明白案發時的行為屬不理性,希望法庭可以判社會服務令。
裁判官林子康檢視被告的背景和感化報告,認為被告就讀中文大學社會科學行政學系,曾經在中學學界辯論比賽中,奪得最佳辯論員,又指被告孝順、成熟、自律,有兼職侍應幫補家人生計。
考慮到被告無預謀犯案,侮辱國歌的程度並非最惡劣,亦沒有牽涉暴力,或激起其他在場人士情緒,影響相對比較小,重犯機會低,判處被告18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