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案|辯方稱煽動文章數量於控罪時段佔比不足0.3% 官指非「數字遊戲」
發佈日期: 2025-08-20 19:00
港澳

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《香港國安法》案,審訊踏入150日。控方完成結案陳詞,辯方下午開始結案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三間相關公司,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等罪。
控方第三日結案陳詞,指黎智英曾經指示「重光團隊」成員陳梓華,要求李宇軒進行國際游說工作,支持「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」,而「重光團隊」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後仍多次發文,要求外國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,及制裁中港官員等。
控方表示,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黎智英繼續鼓勵其他串謀者進行國際游說,他與陳梓華在壹傳媒大樓會面時,陳梓華曾提及「應該要退」,但黎智英形容《國安法》「雷聲大雨點小」,叫陳梓華讓其他「重光團隊」成員繼續國際線文宣及支持初選。
控方又指,黎智英一方面承認《蘋果日報》是反共、反對派報紙,另一方面將《蘋果》描繪成「香港核心價值的中立捍衛者」,試圖將自己的觀點與社會觀點混為一談,利用《蘋果》尋求外國勢力懲罰中國,顯然是危害國家安全。
控方總結,本案有壓倒性證據,證明黎智英以「主腦」身份參與串謀協議,鼓勵其他人跟從他的指示,結合街頭、議會及國際力量,進行國際游說。
辯方之後開始結案陳詞,提出控方指控黎智英透過《蘋果日報》,發布161篇煽動文章,部分是事實的報道,或報道他人的觀點,辯方指相關文章,除了控方的解讀,亦可以有其他詮釋,並未達到「毫無合理懷疑」的定罪標準,而超過800天的控罪時段,161篇煽動文章,比例不足百分之0.3。
指定法官杜麗冰指,這不是「數字遊戲」,法庭不需要接受或裁定所有文章都具煽動性。辯方希望她能再仔細閱讀161篇文章,杜麗冰回應指,過去一年,已用「顯微鏡」仔細閱讀所有文章。
案件原定需要80天審理,而至今已經審訊150日,星期四會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