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4歲男子涉推倒他人致死 承認誤殺判囚2年6個月
發佈日期: 2025-08-08 1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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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男子去年初在黃大仙勸交時被推跌撞倒後腦不治。涉案的34歲男子承認誤殺罪,判囚2年6個月。
事發在去年1月29日凌晨,一名59歲男子在東頭邨的便利店飲酒,期間同行友人與一對父子起爭執,男子上前勸阻時被人推跌,留院兩日後不治。涉案的兒子、現年34歲被告章慶樂,承認一項誤殺罪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無意圖傷害該男子,認為事件屬不幸,亦深感悔意,又提到去年年底,被告在還押期間,父親離世,被告無法參加父親喪禮。辯方律師亦呈上4封,由被告母親、前僱主等所寫的求情信。
法官譚耀豪指,事發後被推跌的男子躺在地上時,被告逃離現場,沒有尋求醫療協助。法官接受被告無意圖傷害他,但指其行為帶來嚴重後果,令無辜的人死亡,判刑須具阻嚇作用,以判囚4年為量刑起點。
法官指,留意到被告過往有其他定罪紀錄,包括暴力相關罪行,考慮被告認罪,判他監禁2年6個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