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首次有公司因未有合理理由拒聘本地求職者 禁一年內再申請
發佈日期: 2025-08-04 2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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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處推出的補充勞工優化計劃,首次有公司因為未有合理理由,拒絕聘用本地求職者,被行政制裁,一年內不可以再申請。
被指違反招聘規定的是淨康集團有限公司,主要提供害蟲防治、深度消毒清潔等服務。
勞工處指,公司早前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,進行四星期本地招聘時,無合理理由,拒絕聘用合資格的本地求職者。
違反計劃下,本地招聘的規定,因此施加行政制裁,由7月31日起拒絕處理該公司在隨後一年的輸入勞工申請,並中止處理已提交的申請。
勞工處晚上回覆時補充,指處方會聯繫每名不獲聘用的求職者,確定僱主不聘用的原因,是否與事實相符及合理,評估僱主是否有誠意聘用本地工人。
近月失業率有上升趨勢,有來自勞工界的立法會議員,認為勞工處要加強把關。
勞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振昇稱:「有50個職位空缺,有數十名本地人應徵,但一個都不請、或只請一至兩個,這會否讓人覺得存心不招聘本地人,只是『應酬』一下、『走程序』,然後就輸入外勞?先針對這些個案,看看他們招聘時,有多少本地人應徵及要求寫清楚原因,為何不適合,因為技能達不到要求或其他原因。」
有中小企僱主相信,今次只是個別事件。
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郭志華表示:「僱主需要在報紙上申請四周(招聘),若四周聘請到好的員工,就聘請香港的員工,在港聘請到僱員,就不會在聘請內地僱員,我想跟足勞工處相關條例,招聘和申請,基本上按足條例做,理論不會墮入法網。」
他認為個別僱主有機會不清楚條例,建議勞工處多舉行講座,讓僱主在更清晰計劃執行細節。
【延伸閱讀: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】
為紓緩不同行業人手短缺的問題,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3年6月13日通過建議優化「補充勞工計劃」的涵蓋範圍及運作。為反映經優化的措施,「補充勞工計劃」易名為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,優化計劃由2023年9月4日起接受申請。
僱主如確實未能在本港聘得合適人手,可經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申請輸入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。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不會接受「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」及其他行業輸入勞工計劃(建造業及運輸業)所涵蓋行業及職位類別的輸入勞工申請。
僱主必須就每宗申請的空缺進行四星期本地招聘,優先聘請合適的本地工人填補空缺。勞工處同時為有關空缺進行就業選配,轉介本地求職者予僱主進行面試。
完成本地公開招聘後,勞工處會就每宗申請邀請勞工顧問委員會(勞顧會)委員給予意見。經全面評估各項因素,包括勞顧會委員所提供的意見和理據後,勞工處會決定批准或拒絕有關輸入勞工的申請。
通過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輸入的勞工,僱傭合約以24個月為限,薪酬不得少於本地工人擔任相類職位的每月中位工資。輸入勞工必須按照「標準僱傭合約」受聘,並與本地工人同樣受香港勞工法例的保障。
輸入勞工只可在其僱傭合約訂明的僱傭期內為其僱主工作,並且只可擔任「標準僱傭合約」訂明的職位及職務範圍。合約期滿後,他們必須返回原居地。
資料來源:勞工處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