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4歲的士司機前年撞傷76歲婆婆 承認危駕判囚七個月停牌五年
發佈日期: 2025-08-04 1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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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74歲的的士司機,前年在旺角撞傷一個76歲婆婆,的士司機承認危險駕駛,判囚七個月、停牌五年。
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。案情指,現年74歲被告黃榮雀,前年11月8日凌晨,駕駛的士駛至界限街及西洋菜北街交界時,撞倒正橫過馬路的76歲女子。
案情指,的士輾過女子後,近20秒才完全停下。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。
法官郭偉健判刑前,播放的士行車記錄儀片段,指被告撞倒受害人前曾哼歌,或是令他分神的原因。辯方就指,哼歌只是很短時間,加上當時無乘客,自己發出聲響對駕駛無甚影響。
法官又指,片段中沒有剎車聲,質疑被告事發後未有剎停的士。辯方就解釋,被告當時反應不及,所以猶豫了一會才停車,又指他案發時沒有超速。提及被告已退休,並承諾不再駕車,望法庭判緩刑。
法官就指,任何及格及謹慎的駕駛者,撞倒人後都會即時剎車。被告當時無發現,是由於哼歌分心造成危險,道德罪責嚴重,監禁是唯一選擇。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,考慮到他認罪、年紀老邁等,判處入獄七個月,取消駕駛資格五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