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對16名潛逃者實施限制 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禁止提供資金等
發佈日期: 2025-08-04 13:00
港澳



憲報公告,保安局對16名潛逃者實施多項限制,包括撤銷特區護照、禁止提供資金等。
被保安局實施限制的16人,都是遭警方國安處通緝的潛逃者,包括何良懋、姜嘉偉、錢寶芬、陳麗珍等,涉及參與顛覆組織「香港議會」,涉干犯《港區國安法》,顛覆國家政權。
國安處指,他們聯同袁弓夷、霍嘉誌及蔡明達,籌組或參與「香港議會」。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按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賦權,向16人實施多項措施,包括撤銷特區護照、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、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,即不可租樓給他們,或租用其物業等,亦禁止與他們合資企業或合夥,同時罷免何良懋及姜嘉偉的董事職位。
當局指,這16人正潛逃英國、美國、加拿大及台灣等地,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,透過抹黑詆毀,意圖煽動對中央和香港特區的憎恨,有需要採取今次措施強烈打擊。今次是政府第三次向潛逃者施加限制。
警方提醒,市民若向潛逃者提供資金,包括網上眾籌,或在短片分享平台資助等,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七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