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局長指明向16名涉「香港議會」潛逃者施行措施 禁提供資金等
發佈日期: 2025-08-04 12:05
港澳



政府在憲報公告對何良懋、姜嘉偉等16名涉及「香港議會」的潛逃者,實施多項限制,包括撤銷特區護照、禁止提供資金等。
16人包括何良懋、姜嘉偉,錢寶芬、陳麗珍等,有份籌辦及參與「香港議會」,涉干犯《港區國安法》顛覆國家政權,早前已遭懸紅通緝。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按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賦權,向他們實施多項措施,包括撤銷特區護照、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、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,即不可租樓給他們,或租用其物業等,亦禁止與他們合資企業或合夥,同時罷免何良懋及姜嘉偉董事職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