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最快明年修例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 包括容許行駛合適單車徑

發佈日期: 2025-07-30 16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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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最快明年修例,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,包括容許在合適的單車徑行駛。

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,計劃容許市民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,但需年滿16歲及佩戴頭盔。

初步計劃在洪水橋新發展區,及其他地區,闊度足夠、行人路較少交替的單車徑使用。至於單車徑以外地點,就要經社會討論再考慮。

至於電動單車,局方指操作類似單車,建議所有單車徑都可使用,但需要限速。

電動可移動工具日後需獲認證,第三方機構需核實技術規格,包括電池要接受短路、衝擊測試等。局方正聯同生產力促進局撰寫認證安排細節。

陳美寶表示稍後會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,爭取明年提交立法會,審議修訂相關法例及罰則。

新民黨/公民力量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容海恩提問:「去年六月時,你曾指去年底將條例草案帶上來,過了一年,又不知道為何那麼久才拿上來?你們遇到哪些困難,為何遲了一年幾仍未有條例草案?」

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回應:「立法時間表,或未必如之前般進取,但不代表我們沒做任何東西,如產品認證及日後城市規劃,例如北部都會區、新市鎮,如何加入多些適用單車及電動可移動工具共用的單車徑,在相關部門已在內部規劃加入了。當立法建議明年引入立法會,屆時水到渠成,令事件可推進更快及穩妥。」

九龍中議員楊永杰表示:「請局長考慮,可否與外賣平台合作推出登記制度,讓外賣平台參考私家車扣分制度,若屢犯違規情況暫停送外賣,或要上課程熟悉道路規則?」

陳美寶回答:「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做法及規管要求,其他很多地區未必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實施註冊或登記制度,但我們從產品認證及辨識出發。往後就不論電動可移動工具或單車送外賣也好,或其他出行需要。現時市面上有個別人士是較魯莽駕駛,駕得較快、左穿右插,甚或不顧其他道路使用者,如專營巴士、小巴,我們日後檢視法例時,會看可如何加強及檢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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