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性別人士質疑《公廁規例》構成歧視提出司法覆核 獲判勝訴

發佈日期: 2025-07-23 13:01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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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跨性別人士就《公廁規例》提出司法覆核,質疑構成歧視,在高院獲判勝訴。

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代號K,2022年入稟時,是一名未完成整套女性重置為男性手術的跨性別人士。

K質疑存在歧視的是《公廁(行為及舉止)規例》,列明任何異性不得進入另一性別的公廁,違例可罰2,000元。除非是五歲以下、由另一性別親屬或護士陪同,男童才可入女廁、女童才可入男廁。

K指在性別過渡期,需「真實生活體驗」一年,包括要用男洗手間。雖然獲得醫生發出俗稱「廁所紙」的真實生活體驗醫生證明信,但不具身份證明法律效力,只能視為有法律效力的合理辯解,進入男廁仍可被檢控,提出要求擴闊規例中「男性」及「女性」定義。

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,裁定規例違反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人權法案規例》,要求政府在一年內,將相關行為除罪,但指男女界線應由立法機關制訂,暫緩生效12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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