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海龍明珠號」撞碼頭事件海事處將檢控船東 海員工會推斷因「甩錨」引起
發佈日期: 2025-07-22 18:01
港澳



觀光船「海龍明珠號」在颱風韋帕襲港期間,撞向西區招商局碼頭,至今仍未拖走。海事處表示會檢控船東。
「海龍明珠號」仍停泊在西區招商局碼頭,右舷有多處懷疑撞凹的痕跡。海事處人員中午前登船,拍照記錄,又到船頂視察。
「海龍明珠號」原本經營觀光業務,由維港運載旅客至公海玩樂。
據了解,這艘船疫情後,長期停在油麻地對出錨地,星期日颱風韋柏吹襲期間,狂風巨浪將它沖到招商局碼頭。海員工會形容它如同海上垃圾,推斷是「甩錨」而漂離錨地。
海員工會主席周德礎稱:「我們上班經常在那出入,見到它長期放在那(錨地),那個錨是碰到海床,一直拖著行。你見到它的錨鏈是有力的,即有做一定的工作。(海事處)三號信號時,已要求船長、船主返回船隻做安全工作,基本上一定要有兩個錨,左一個、右一個,是基本要求,當時沒人在那處做任何事情。」
周德礎形容,若這艘船漂至其他地方,或引起更嚴重事故。
周德礎表示:「如果當日的風由南邊吹上來,就會危險,或一直被吹至青衣的油碼頭,撞到油管設施,或有爆炸危險。這艘船『食水』三米,再過少許就是青洲,若漂到青洲就會擱置。若船艙穿了,就會漏油出來污染海洋,事件會更嚴重。」
海事處表示,一直與船隻負責人密切聯繫,並得悉船東正安排,將船拖至避風塘停泊。而根據法例,船隻碰撞後,船東、船東代理人或船長,須立即報告海事處處長,並要在事發後24小時內,以書面方式提交詳情。由於處方尚未收到報告,將向船東提出檢控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