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+顛覆政權案|律政司就劉偉聰獲判無罪上訴 劉稱沒鼓吹無差別否決預算案
發佈日期: 2025-07-14 1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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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+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,上訴庭今日開始處理林卓廷等13人的上訴聆訊,以及律政司就獲判無罪劉偉聰的上訴,預計需時十天。
正在服刑的13名上訴人,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,包括林卓廷、梁國雄、黃碧雲、何桂藍等,當中12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,他們的刑期由6年半至7年9個月不等,其中彭卓棋在開庭前撤銷上訴。另一名原審時認罪、判囚4年5個月的黃子悅,就刑期提出上訴。
而同案獲判無罪的劉偉聰,律政司提出案件呈述方式上訴,上訴庭亦一併處理。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、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。
案件原審有47名被告,被指參與「2020年民主派初選」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」,最終45人罪成,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10年,當中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等8人,已先後刑滿出獄。
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先就劉偉聰的部分陳詞,指他曾出席「初選」協調會議,知悉「35+」計劃目標是無差別否決《預算案》,迫使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,「初選」落敗後依計劃,不參選立法會選舉,由此可見劉偉聰有參與串謀、有意顛覆,認為原審法官過度考慮劉偉聰沒有在Facebook發布《墨落無悔》這點。
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自行陳詞時重申,自己從未主張「五大訴求」,亦沒鼓吹無差別否決《預算案》,形容原審對其案情分析完全恰當。
之後由多名上訴人的代表聯合陳詞,提到《基本法》第50至53條,已訂明《預算案》或重要法案在立法會被否決時如何處理,認為立法會基於政治訴求等而否決《預算案》,不可能造成顛覆國家政權。
由於本案上訴人數眾多,上訴庭借用可容納較多人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案件,暫時預計需要十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