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在粉嶺展開打擊白牌車行動,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,涉嫌非法載客取酬,以及無第三者保險使用車輛。 兩部涉事私家車事後已被扣留,而被捕兩名本地男司機分別36和67歲。警方指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,否則不得用作載客取酬,違者首次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,監禁6個月,再犯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和監禁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