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連懷疑有人駕駛水上電單車非法進入本港 議員倡應用科技加強邊界執法
發佈日期: 2025-07-08 18:30
港澳



近日接連懷疑有人經水路非法進入香港,甚至去到維港,涉嫌非法入境,以及違反海事條例。水警指,若發現違法會採取行動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要應用科技,加強邊界執法。
這段內地社交平台片段在維多利亞港拍攝,男子聲稱與朋友從內地駕駛水上電單車駛到來。另一條片,亦見到有自稱來自廣西的男子,在維港玩水上電單車,同樣懷疑直接經水路,無過關就來到。
戴先生說︰「好像自出自入,不用過關、不用入境,有些離譜。」
劉先生表示︰「兩個是不同境域,政府應該有監管,走了不知甚麼人入來香港,可能很麻煩。」
另一名劉先生稱︰「過來玩,在香港水域玩一會兒回去也沒問題。」
本港的《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》列明任何船,包括遊艇、水上電單車,入港前不少於24小時,要向海事處申請允許,違者最高罰五萬元。
至於《入境條例》列明,船隻抵港或離港前,需向入境處提交船員及乘客資料,以作出入境檢查,否則可罰12萬元。而非法入境最高罰2.5萬元及監禁三年。
消息指,水警是視乎船隻速度及位置、有否可疑,而上前截查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要靠科技加強監察。
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說︰「已有自動識別違規船隻進入警報系統,應可簡易地修訂程式,令其可早些提出警報、早些跟進。海面是很闊,(監察)所有船進出是有困難,人力資源亦很大。現時有低空經濟,未來是否可用無人機作定時巡查,也是一個方法。」
有船牌教練就指,內地對水上電單車的規管較香港寬鬆,可能構成水上安全風險。
逐風者船藝會課程總監馮華福指出︰「香港水上電單車上一定有船號碼及登記,駕駛者一定要有『二級遊樂船』牌照。在內地買水上電單車,船不用登記、不用買保險,駕駛者也不用牌照。」
水警總區指,若發現違法行為,會採取執法行動,或轉交海事處、入境處跟進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