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正修例禁行人過馬路時看手機 有意見指看地圖等情況可獲豁免

發佈日期: 2025-07-08 1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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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正修例,禁止行人過馬路時看手機,違者罰款300元。

都巿人手機不離身,「低頭族」已成為道路安全新隱患。

澳門立法會正審議修訂《道路交通法》其中一條,就明確規定行人過馬路時禁止使用電話或其他電信工具等。除非是免提通話,否則罰款300元。

澳門居民易小姐表示︰「通常是回信息時會一路行一路看(手機)。如果有這個(規定)的話,提醒自己可以注意。」

廣州旅客鍾先生說︰「始終都是要執行的。如果你看這麼多人看手機都不留意的話,更加危險,因為澳門本身地方就小。」

亦有民眾認為,這項規定實施難度較大,包括如何確保足夠警力有效監管行人過馬路。有部分議員提出可以通過道路監控視頻、即「天眼」識別違法行為。有在澳門讀書的外地學生就認為,部分情況如看地圖等可以豁免或者執法前提醒。

大學生羅先生稱︰「我平常有(過馬路用手機看地圖)習慣,因為我對澳門有些地方真的確實不太熟悉。看地圖是一個很正常的行爲,那我覺得政府就有義務去提醒一下遊客。」

澳門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林智超,認為立法杜絕馬路安全隱患刻不容緩。

澳門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林智超指出︰「如果在過馬路時是一直看着手機,會形成注意力盲點,已經不是專注在路面上,焦點集中在手機上。相對來說,如果注意不到路邊情況,如果有突發事情發生時,反應或判斷能力會大大降低。」

亦有意見指,青少年是「手機依賴症」的高發群體,建議學校應將道路安全教育納入必修課程,培養學生從小養成專注通行的習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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