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局建議修訂《監獄規則》 懲教署可禁不符國安等特定目的探訪
發佈日期: 2025-07-03 18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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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建議修訂《監獄規則》,懲教署可禁止不符合國安等特定目的的探訪,亦禁止候審還柙人士,穿「私服」及自備「私飯」。
保安局建議的修訂,涵蓋探訪在囚人士、在囚或候審還柙人士,跟法律代表會面、醫生探訪等,這些環節都必須符合特定目的,包括維護國安、防止罪行發生等。
探訪方面,規定任何在囚人士不得接受未獲懲教署署長授權的人探訪,而目的必須為協助在囚人士改過自新等,否則可拒絕探訪。做法涵蓋至宗教專職教士。
當局解釋,由於以往有人以「人道支援」為名探訪,實際以軟性手段影響在囚人士,意圖煽惑對抗懲教署監管,引起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。
另外因應過往曾有在囚人士將未經授權的物品,交予法律顧問攜離監獄,建議若有合理理由相信,在囚人士與個別法律代表聯繫,將危害國安、妨礙當局追討犯罪得益等,裁判官可因應署方申請,發出手令,限制他們聯繫。
當局同時建議廢除候審還柙人士可以穿著私人衣物,以免有人以衣物作政治表態,亦廢除收受「私飯」,即自備食物和酒精類飲品,以免引起保安風險,強調英國、新加坡都無「私飯」安排。若抗拒或阻礙懲教人員執行職務,違者可判處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半年,人員亦可使用槍械,制止有人協助在囚人士逃走等。
新民黨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黎棟國說:「目前在囚人士仍有一部分,是因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,過往看到有不少事例,是探監人士作種種行為,引致監獄內制度管理產生問題,雖然現在已訂立《港區國安法》,但風險本身仍不斷發生及存在,所以政府再進一步審視哪些地方需要制定適當條例是必須的。」
他又指有上訴渠道,相關建議符合人權要求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