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天鳳碎屍案|兩人助鄺港智潛逃罪成各判囚六個月 官指兩人參與程度高
發佈日期: 2025-06-27 18:32
港澳



大埔龍尾村碎屍案,一男一女涉嫌協助疑兇、死者蔡天鳳的前夫潛逃,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分別判囚六個月。
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,兩名被告,41歲遊艇公司職員林舜,及報稱無業的29歲女子潘巧賢,早前被裁定罪成還柙。
案發在2023年2月底,蔡天鳳遇害後,她的前夫鄺港智在東涌碼頭,企圖乘坐快艇離開香港,被埋伏的警員拘捕。警方調查後在同年三月,先後拘捕兩名被告,指他們涉嫌協助鄺港智潛逃。
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時提到,根據通訊記錄,兩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涉案船隻航線,並非經由當局管制站離開香港。
辯方求情時指,指林舜一直安份守己,而潘巧賢天真單純,錯信朋友,對方刻意隱瞞鄺港智身份,在不知情之下犯案。
裁判官陳志輝認為,兩人在案中的參與程度不低,判監是唯一選擇,分別判兩人監禁六個月。
潘巧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,保釋條件包括10萬元現金,以及5萬元人事擔保,期間不得離港,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,每日到警署報到。至於林舜就無申請保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