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界指當局需解釋清楚 若業主無意繼續經營簡樸房是否需要登記
發佈日期: 2025-06-20 1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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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立法規管劏房,推出「簡樸房」登記、認證制度,規定需符合特定通風、照明等居住環境要求。有業界認為當局要解釋清楚,將來不打算經營簡樸房的業主,是否需要在登記期內登記。
簡樸房經營者協會主席陳顯熹說:「唯一問題是,假設不想繼續經營簡樸房,在這個情況下又要改裝,究竟我是否需要登記呢?如果我不需登記,但在現有的條例下,我又要保障住客『2+2』(租賃期),這裡又會否有不清晰的地方?我覺得這個位有點矛盾。我覺得這個可以交代多點,及反過來,我是否不做簡樸房,都要先登記?因為先登記才有寬限期。」
他又預計,簡樸房條例實施後,成本會增加一成,及有接近一成的簡樸房遭淘汰。
【延伸閱讀:簡樸房背景資料】
行政長官李家超在2024年《施政報告》中,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,合標單位將名為「簡樸房」。
政府提出「簡樸房」規管制度建議方案,涵蓋規管時間表、規管範圍、現存分間單位登記制度、 「簡樸房」認證制度、 「簡樸房」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、違法情況及罰則、上訴機制,以及執法方針及優次。
《施政報告》中提到,現時不同分間單位的情況差異很大,包括在消防、通風、面積,以至是否有獨立廚廁或廚廁合併等方面,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,取締不適切單位。現約有110,000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,顯示分間單位有實際需求。
由於把原有單位分間後出租的租金總收入,比整個沒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,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類租賃,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「簡樸房」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。
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「簡樸房」,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,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,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。
政府已於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10日,就「簡樸房」規管制度的建議方案進行持份者諮詢。房屋局會全速整合就「簡樸房」規管制度所收到的意見,並盡快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作總結,和就規管制度的最新建議方案徵詢意見。
資料來源:2024年《施政報告》、房屋局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