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規管劏房立法訂立「簡樸房」制度 條例草案明天刊憲
發佈日期: 2025-06-19 16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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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立法規管劏房,立法訂立「簡樸房」制度,條例草案明天刊憲,下月9日交立法會首讀,目標今年內完成立法。
根據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規定「簡樸房」面積至少要有8平方米,有一扇向室外的窗,亦容許面向天井,但若果是四邊圍封的天井,最低層要有出入口。單位要有獨立廁所,「黑廁」就要裝抽氣扇。
當局明年3月1日起接受「簡樸房」業主登記,費用全免,為期一年。之後設36個月寬限期,改造單位後經專業人士檢驗,並向政府交3,000元認證費用後,可獲發五年認證。
寬限期首兩年提交認證申請,費用全免。登記期後半年登記單位,但在寬限期內提交認證,仍可獲半額申請。
【延伸閱讀:簡樸房背景資料】
行政長官李家超在2024年《施政報告》中,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,合標單位將名為「簡樸房」。
政府提出「簡樸房」規管制度建議方案,涵蓋規管時間表、規管範圍、現存分間單位登記制度、 「簡樸房」認證制度、 「簡樸房」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、違法情況及罰則、上訴機制,以及執法方針及優次。
《施政報告》中提到,現時不同分間單位的情況差異很大,包括在消防、通風、面積,以至是否有獨立廚廁或廚廁合併等方面,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,取締不適切單位。現約有110,000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,顯示分間單位有實際需求。
由於把原有單位分間後出租的租金總收入,比整個沒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,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類租賃,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「簡樸房」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。
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「簡樸房」,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,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,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。
政府已於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10日,就「簡樸房」規管制度的建議方案進行持份者諮詢。房屋局會全速整合就「簡樸房」規管制度所收到的意見,並盡快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作總結,和就規管制度的最新建議方案徵詢意見。
資料來源:2024年《施政報告》、房屋局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