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通過連續性合約工時門檻放寬至「468」 商界憂變相鼓勵僱員兼職
發佈日期: 2025-06-18 1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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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《僱傭條例》,放寬連續性僱傭合約規定,僱員連續四星期做滿68小時,可享法定假期等福利。
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:「議題獲在席議員過半數贊成,我宣布議案獲得通過。」
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獲84票贊成,自由黨三名議員投下反對票。
目前《僱傭條例》規定,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滿4星期,每周都要工作滿18小時,才可享法定假期、有薪病假等福利,俗稱「418」規定。
勞顧會去年達成共識,放寬門檻至「468」,即連續4周內工作滿68小時,就可以享有相關福利。勞工界相信修例後,可令更多僱員得到保障。商界就擔心,變相鼓勵僱員兼職。
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郭偉强稱:「這個修訂可以大大提高規避成本,因為以往工作三周,放假一周很簡單,主管說一聲就可以;現時有『468』的話,除非他不等人用,如果他等人用,都很難避免。」
工聯會香港島東議員吳秋北表示:「目前有約20萬僱員並非按連續合約受僱,即使新規定能惠及11,400名僱員,但仍有大量兼職、散工被排除在外,在保障勞工權益方面,還有很大提升空間。」
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指出:「修訂將顯著增加中小企的經營成本,特別是現在的經營環境,對人手短缺問題嚴重的行業,像我們綠色專線小巴,替更司機將自動成為全職員工,享有法定假期、有薪年假、病假、產假或侍產假、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福利,業界估計這些改動將令營運成本上升最少百分之20。」
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說:「你在法例上沒有說明,上兼職的同事,不能上另一份工作,其實他可以做另一份工作、不向你交代。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應該可以取幾份,你可否告訴我,我為何要上全職?」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稱:「隨著較短工時僱員權益得以改善,我們相信有助吸引更多人投入勞動市場。」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