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名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招聘時優待特定應徵者 判社服令150至240小時

發佈日期: 2025-06-17 16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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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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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環署8名職員在招聘過程中,優待特定應徵者,被判15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首被告羅世華,案發時任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,承認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並為控方作證,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其餘七名被告都是首席小販管理主任,全部不認罪,經審訊後定罪。

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,各人均有真誠悔意,判他們22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案發在2019年7月至8月期間,食環署招聘助理小販管理主任,約2,100名應徵者獲邀參加面試,多名被告互相發送信息,指某些應徵者是「自己友」,要求大家「幫幫忙」,串謀優待36名應徵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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