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天是「六四事件」36周年,行政長官李家超被問到市民可否到維園悼念,他指任何活動都要守法。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︰「有關任何活動,無論在哪一天,任何活動都必須符合法例要求,不能違反法律。所以執法部門會針對任何違法行為,很果斷及嚴格地依法處理。我在此亦再提醒,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嚴重罪行,所以政府針對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,有法必依、執法必嚴,會追究法律責任到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