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RROR演唱會意外|藝能等三人涉串謀欺詐罪裁定不成立
發佈日期: 2025-05-30 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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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巨型屏幕墮下事故,工程承辦商等三人,被控串謀欺詐康文署,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三名被告,42歲藝能工程項目經理吳凱瑩,61歲工程統籌林志華,及50歲廣域策劃項目經理梁耀祖,被控串謀欺詐康文署。
案發在2022年7月,控方指被告未有如實提交,懸掛物件的負重數據,六塊顯示屏的實際重量,是報稱的2.7倍,達9,852.5磅。而八個擴音器達1.2萬磅,是報稱的7.7倍。
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明新,在判詞指首兩名被告沒工程背景,主要負責傳遞訊息。第三被告是燈光工程人員,但非負責工程重量的人。控方未能證明三人如何以及為何作出虛假陳述,亦無證據顯示他們有共謀意圖,裁定三人脫罪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