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定國指訂附屬法例為履行憲制責任 就國安公署職責制訂具體細節
發佈日期: 2025-05-12 16:02
港澳



政府建議訂立附屬法例,就駐港國安公署職責訂明具體細節,以及賦權行政長官可刊憲,將國安公署履職場所列為禁地。
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立法會會議,指今次訂立附屬法例目的,是履行憲制責任,就國安公署職責制訂具體細節。
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:「公署是中央透過《香港國安法》所設置的中央層面和特區層面,兩套維護國家安全執行機制中,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附屬法例目的是更有效實施,《香港國安法》第五章關乎公署職責的條文,而並無賦予公署新的權力。附屬法例會訂明特區政府及其人員,按照公署要求提供協助時,必須依法行事,亦需要符合需要性和合理性,以確保不超過維護國家安全所需。」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