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訂環境衞生法例次階段三讀通過 議員冀執法時法理情兼備

發佈日期: 2025-05-08 18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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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針對店舖阻街及加快處理樓宇滲水,修訂環境衞生法例,第二階段修例獲立法會三讀通過。

行政長官李家超在2022年《施政報告》宣布,分階段修例,加強對環境衞生執法,首階段前年10月通過,增加相關罰則。

第二階段主要針對樓宇滲水、冷氣機滴水等,賦權政府人員進入處所調查的時間,由「朝七晚七」延長至「朝七晚十」,若住戶不合作可罰款五千元。以往發現阻街,容許有關人士4小時內移走物品,修例後縮短至30分鐘。

又賦權食環署人員毋須警方介入下,移走阻街物品,例如易拉架等,罰款就增至1萬。但強調上落貨不會被票控,以免影響小商戶。

立法會審議期間,有議員認為可進一步優化。

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凱欣指出:「現有法例不容許前線人員,因為『垃圾屋』而入屋,現在條例只是延長調查人員可入屋時間。大家探討一下,尚有甚麼權力可處理,或有否替代條件,如同層有多少住戶投訴,再加上管理公司確認,是否可增強執法權力呢?」

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表示:「運用一下民間智慧,發放獎金,找些獎勵,讓市民思考,他在一個地方捉到老鼠,不如讓他們做。」

有議員就希望執法時要法理情兼備。

民建聯九龍中議員李慧琼稱:「在小商販而言,尤其是現在那麼艱難的時候,很多跟我吐苦水,說那麼艱難,街道比較寬敞,放出少少,讓我們好一點,可以做生意,是否也不能接受呢?我也常自問,究竟平衡點該在何處呢?」

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:「我認為議題獲得在席議員過半數贊成,我宣布議案獲得通過。」

草案下周五刊憲,最快8月17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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