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皇粥店結業|僱員求助當局追討金額逾800萬 積金局指欠交強積金供款等

發佈日期: 2025-05-08 1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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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9:49]
海皇粥店結業|積金局指海皇未有為約130名員工,繳交去年12月強積金(MPF)附加費,以及今年1至3月供款及附加費,涉款約57萬元,已啟動程序入稟提出民事申索。

[早前報道]
開業33年的海皇粥店,突然全線結業,終止全體員工僱傭合約,並叫員工向勞工處諮詢欠薪等問題。勞工處收到逾80名僱員求助,追討金額約八百多萬元。

海皇粥店灣仔分店沒人開門營業,店內設施未搬走。觀塘物華街的分店,大閘更貼出招租告示。

集團位於火炭的辦公室,按門鐘沒有人應門。有供應商稱向海皇供貨30年,想追討欠款,但找不到職員。

被問到是否欠超過十萬元,叉燒供應商說:「超過,你說四、五個月有多少錢。找到又如何,有限公司來的。」

1992年成立的海皇粥店,高峰時在香港有超過30間分店,至上月底只餘下7間分店。去年十月,曾推出三日限時十元放題優惠。

海皇國際有限公司星期三向員工發信,指因經營環境及財務狀況等因素,將以債權人自願清盤方式清盤,員工可就未發放工資及代通知金等提出索償,並向勞工處諮詢。

有工會指過百名員工受影響,涉款約300萬元。

海皇粥店員工韋女士指出:「我們不知他用這手段,7號那天直接不出糧。我做了差不多25年,勞工處替我計算有36萬多元(長期服務金)。我們沒辦法追討這筆錢,他不聽我們電話。」

海皇粥店外勞員工李女士稱:「我們要有應得的報酬才會走,如就這樣走,我們一來一回,回到內地再回來的費用,不知誰人負責。」

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郭偉强表示:「破欠基金並不是企業的提款機,最後一刻才說結業,叫員工拿破欠(基金),取欠薪及代通知金,這是很不負責任行為。」

海皇本身是「有限公司」,有法律界人士認為,股東和管理層未必可以完全撇清責任。

大律師陸偉雄指出:「一間公司清盤不只是公司的事,我們會看公司未清盤前,究竟有沒有股東或任何人士,做了不當或違規的行為。(員工)現階段通常不是入稟法庭,我們應向清盤人進行申索,日後待清盤人變賣資產後,看看是否有能力償還。」

亦有工會提醒員工,保留出糧記錄等文件,以便追討。


【延伸閱讀:破產欠薪保障基金】

倘若僱主在倒閉時無力支付遣散費,僱員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(破欠基金)申請特惠款項。

破欠基金於2025年3月21日起調升遣散費特惠款項的款額上限,由首100,000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200,000元及餘額的一半

檢討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保障範圍是2024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強化勞工支援的措施,以加強保障僱員在企業倒閉時可獲得的遣散費權益。 

資料來源:勞工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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